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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人被撞事故现场。(来源:李沧交警)
信网7月28日讯(记者 赵宝辉)为履行国家对公民生命安全健康的救助,让伤者得到及时救治,不让伤者返贫,交警李沧大队事故科根据《青岛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》和《李沧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联动机制》,积极为道路交通事故伤者申请社会救助基金,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。
今年5月8日16时许,肇事方刘某某驾驶鲁UUQ***号机动车,沿李沧区延川路北向南行驶至九水东路路口处左转弯时,适遇行人王某某通过人行横道,车辆与行人相撞发生交通事故,行人王某某当场受伤倒地。在这起事故中,刘某某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未停车让行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,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。
发生交通事故后,行人王某某被及时送往山东大学齐鲁医院治疗,家属得知消息后也赶到医院。经医生诊断,王某某股骨腰椎多处骨折,需要立即进行手术抢救。因抢救费用较大且只能留于ICU观察治疗,让本就不富裕的家庭无法承担。事故科民警了解情况后,带领家属来到李沧救助基金服务站寻求帮助,服务站工作人员与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协调后,先行开启绿色通道积极给予王某某不停药不断药等优先条件治疗。
7月初,李沧区救助基金服务站在审核医院抢救费用后,将1.8万余元划入医院账户。王某某得到有效的治疗,脱离危险期转入普通病房。王某某及其家属表示十分感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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